学校制定发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为贯彻落实该项新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新设部门审计处的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制定发布了《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曲师校字【2020】13号),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主要体现以下新变化:一是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党委对经责审计工作的领导;二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涵进行重新界定,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职责范围。三是在审计评价方面强调既要从严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又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求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制定发布,对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丁海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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